落户管理工作流程
一、目的
为坚持国家和地方户籍管理制度,规范、高质量地完成教职工落户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二、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落户管理工作。
三、权责
(一)人事处负责教职工落户资格初步审核及相关工作的办理和管理。
(二)校主管领导负责落户的审批。
四、管理风险
(一)责任岗位违规为不符合要求者办理落户
(二)工作效率低,无故拖延办理时间
(三)办理工作出现失误,造成申请人办理遇阻
五、工作流程
(一)申请资格
学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硕士以上学历教职工,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且户口随档案派遣至学校教职工及在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大学本科学历的教职工。
(二)办理流程
1.每年9月下旬,人事处人事劳资科开始受理落户申请。在校工作的往届毕业生自行前往人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应届毕业且户口由毕业学校派遣至本校的,免去申请步骤。
2.人事劳资科将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所交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抽出,整理。
3.人事处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三亚市人事局,审批,并盖章。
4.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将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复印件、《入户审批表》一式两份送交人事处。
5.人事处将申请人完整申请材料,转交保卫处。申请人需将补充材料自行提交至保卫处。提交三亚市荔枝沟派出所审核。
6.三亚市荔枝沟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上交三亚市公安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返回荔枝沟派出所。荔枝沟派出所将审批结果反馈保卫处。
7.保卫处将审批结果反馈人事处,人事处通知申请人本人,并由其自行前往荔枝沟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六、相关制度及表单
(一)《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入户审批表》
七、落户申请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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