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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关系管理——人事回避若干规定

2016/11/18 11:08:15

人事回避若干规定

为了贯彻学院人事回避精神,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学院廉政建设,强化人事管理,推进人事改革,规范用人制度,特做如下规定:

一、人事回避

指对工作人员在学院内任职所进行的限制。

二、适用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含工勤人员)

三、任职回避范围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裙带关系等。

四、主要内容

(一)招聘回避。招聘对象与学院教职工有第三条所列范围内的亲属关系的,一律不为学院招聘对象,特殊情况需报院领导批准方可录用。

(二)任职回避。经过特别批准仍有第三条所列范围亲属关系的,其亲属不得工作于其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分院。

(三)干部选拔回避。经过特别批准仍有第三条所列范围亲属关系的,其亲属一律不得在管理岗位上任职。

(四)杜绝亲属关系。杜绝学院教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安排亲属到其他部门/分院工作,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辞退其亲属。

(五)任何人不得隐瞒在学院内亲属关系,否则一经查实,即辞退其亲属,并给本人以相应处罚。

五、实施办法

(一)学院在职教职工需填写《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并于2008年6月26日前由部门/分院统一交至人事处。

(二)学院新进教职工入职报到时需如实填写《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不得隐瞒。

 

附件: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


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

 

姓名


部门/分院


学院内有无亲属关系
有(   )无(   )

与本人亲属关系说明

关系人姓名

所在部门及岗位

入职时间

直系亲属称呼:




直系亲属称呼:




直系亲属称呼:




直系亲属称呼:




非直系亲属称呼:




非直系亲属称呼:




非直系亲属称呼:




非直系亲属称呼: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说明:

直系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有直接血缘关系三代以内的人员等,比如舅、姨、伯父、姑、堂兄妹、表兄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

非直系亲属范围: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等人员有裙带关系的,比如姐夫、妹夫、连襟、妯娌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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