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回避若干规定
为了贯彻学院人事回避精神,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学院廉政建设,强化人事管理,推进人事改革,规范用人制度,特做如下规定:
一、人事回避
指对工作人员在学院内任职所进行的限制。
二、适用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含工勤人员)
三、任职回避范围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裙带关系等。
四、主要内容
(一)招聘回避。招聘对象与学院教职工有第三条所列范围内的亲属关系的,一律不为学院招聘对象,特殊情况需报院领导批准方可录用。
(二)任职回避。经过特别批准仍有第三条所列范围亲属关系的,其亲属不得工作于其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分院。
(三)干部选拔回避。经过特别批准仍有第三条所列范围亲属关系的,其亲属一律不得在管理岗位上任职。
(四)杜绝亲属关系。杜绝学院教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安排亲属到其他部门/分院工作,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辞退其亲属。
(五)任何人不得隐瞒在学院内亲属关系,否则一经查实,即辞退其亲属,并给本人以相应处罚。
五、实施办法
(一)学院在职教职工需填写《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并于2008年6月26日前由部门/分院统一交至人事处。
(二)学院新进教职工入职报到时需如实填写《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不得隐瞒。
附件: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
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
姓名 | 部门/分院 | 学院内有无亲属关系 | ||
与本人亲属关系说明 | 关系人姓名 | 所在部门及岗位 | 入职时间 | |
直系亲属称呼: | ||||
直系亲属称呼: | ||||
直系亲属称呼: | ||||
直系亲属称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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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系亲属称呼: | ||||
非直系亲属称呼: | ||||
非直系亲属称呼: |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直系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有直接血缘关系三代以内的人员等,比如舅、姨、伯父、姑、堂兄妹、表兄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
非直系亲属范围: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等人员有裙带关系的,比如姐夫、妹夫、连襟、妯娌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