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为了坚守学院办学使命,坚持学院基本图景、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服务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全面建设阳光、文明、和谐校园,现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要从学院办学使命落实与办学轴性设计的高度出发,以全面落实学院“两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校风、学风、教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坚持服务教学与科研、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的理念,以增强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提高干部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落实服务承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机关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机关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为实现学院办学使命,推进学院卓越进程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学院“服务使命,以敬业领先,以规范做事,以服务立足”的行政工作目标;以服务教学与科研、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为中心;依据“理顺关系,管到细节,顺畅人情,保持效率”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完善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树立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攻坚破难、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实现思想观念更新、机关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异、办事效率快捷、诚信意识牢固、机关形象良好的目标;把学院机关建设成为“志业、敬业、专业、乐业、严谨、自立、合作、能解决问题、不懈追求崇高和追求精致”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机关。
三、具体要求
(一)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形成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健全机关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各部门学习制度,建立机关各部门学习领导责任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时间、有资料、有笔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通过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不断增强不懈则优、卓越发展的意识;保持彰显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通过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增加知识储备,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以适应学院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学院机关党总支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机关各部门工作学习交流会。
(二)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按照“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要做到“态度热情一点、说话和气一点、倾听耐心一点、解释细致一点、办理快速一点、服务周到一点。”
(三)树立诚信办事的观念,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言出必行、行必见效,以自身的良好言行取信于师生员工。进一步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做好投诉受理和接访工作,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大力推进思想观念和工作实践创新。要勇于破除按部就班、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照抄照搬、本本主义的思想,克服用老经验、老思路办事的习惯,与时俱进、追求卓越,面对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服务学院大局和服务学院发展的着力点,不断探索推进学院各项事业进步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手段,求得新发展。
(五)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机关部门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状况跟踪制度。凡重大事项,机关各部门都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不断改进调研方法,努力提高调查研究水平,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各职能部门提交学院讨论决策的问题,应同时提出至少两套有利弊分析的应对方案。
(六)运转协调,确保政令畅通。机关各部门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加强沟通与协作,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协调责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克服本位主义思想,保证政令畅通,对上级部门和院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要及时落实、及时反馈,不得拖延、敷衍和不了了之;对重点工作,要认真研究和谋划,做到有目标、有标准、有措施、有步骤、有评估,有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
(七)深化院务公开。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的机制和形式,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师生员工办事、便于师生员工知晓和行使监督权的院务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学院现有的《我要升职》、《我要投诉》、《我有话说》、《约会学院》等平台,把干部选聘、职称评聘、奖贷学金发放等师生员工关注的事项和工作环节作为院务公开的重点,以便捷、有效的方式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开学院重大决策及相关的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和办事结果,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八)严肃工作纪律。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吹牛聊天,玩电脑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得缺席和迟到,不得在开会过程中闲谈;健全请示报告制度,机关各部门应及时、如实地向学院领导报告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情况,杜绝虚报浮夸或拖延不报。
(九)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杜绝仗权设卡、凭借各种权力侵犯师生员工利益的行为,严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合到各项工作中去,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格院内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坚持艰苦奋斗,建设节约校园。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形成比工作、比干劲、比贡献的良好风气;树立节约理念,勤俭办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杜绝铺张浪费。机关各办公室都要注意节电、节水,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和耗材,做到不花钱能办事,少花钱办大事,使学院的各种资源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部门领导负责制。机关党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机关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关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实际、务实事、出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工作规范等基本制度和规范,形成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学院总体目标统领部门工作,目标分解到岗位,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岗位管理,以绩效考评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办事效能;建立机关干部的目标考核体系,把机关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师生监督、舆论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监督机制。
(四)健全效能投诉渠道。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严格行政效能不到位和行政过错追究制,有诉必查、查明必处。学院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及其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和推进机关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机关党总支要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纪委指导下,全面协调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六)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检查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各部门工作作风检查评价工作。要在试点检查评价的基础上,组织各部门自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工作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或评估。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各部门综合评价、领导干部考核、评先推优等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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