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日报》报道我校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江合宁代表建议——早日立法保护三亚海洋环境

2016/3/15 10:00:15

江合宁代表建议——早日立法保护三亚海洋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李晓刚)优美健康的海洋生态环境是三亚人民的生命线,也是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的必然要求。海洋权益、海洋经济、海洋文化、海洋科技以及海洋环境都是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对此,江合宁代表建议,早日调研,早日预防,早日立法保护三亚海洋环境。
  
  江合宁代表说,尽管三亚的海洋环境问题还不是很突出,但有相关资料显示,过度捕捞海洋生物,导致不少鱼类已经灭绝。海洋污染造成水质下降,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使海洋资源、海洋矿物质的结构发生变化,海洋动植物发生变异。
  
  近年来,三亚湾、大东海的海洋环境日趋恶劣,海洋垃圾、污水排放以及裸泳、裸浴等问题也多次曝光,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值得庆幸的是,市政府常务会于2015年审议通过了《三亚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该规划是三亚未来10年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是防治船舶污染的应急性管理文件,也为三亚立法保护海洋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江合宁代表说,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和天津等省市制定了地方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为三亚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特别是修订后的《立法法》第十二条赋予了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同时,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了三亚自去年6月起开始行使立法权,为三亚制定该法确定了依据。

  江合宁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将《三亚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列入“十三五”立法规划,早日调研,早日预防,早日立法,保护三亚的海洋环境,真正实现让海于民,让景于民,让绿于民,使三亚的天更高,海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报道链接:http://epaper.sanyarb.com.cn/html/2016-02/28/content_5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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