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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日本旅游立法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借鉴

发布时间:2014-11-28浏览次数:0文章来源: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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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游立法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借鉴

                   陈  运  奎   江 亚 南

 

 
        [摘要]  日本以旅游基本法为基础,制定了大量具体、翔实、可操作性的其他相关旅游法规。其立法技术高超,值得我们借鉴。结合海南本土旅游文化特点及特有的地方立法权限,可制定出具有国际水准的地方旅游法规。
        [关键词]  旅游;旅游立法;旅游基本法;地方旅游立法
 
        发达国家的旅游经济一般比较发达,不管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如日本旅游对GDP的贡献率一度超过5%,近年又提出入境游客实现每年1200万人的目标。而日本旅游经济的高度发达得益于体系完备、具体翔实的旅游法规。如果没有一套详尽的旅游法规进行调整,很难想象日本的旅游经济会平稳、健康运行。目前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旅游及相关产业成为战略发展的支柱产业。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我国的旅游立法不完备和滞后,已严重影响了旅游业的发展。海南旅游经济发达,旅游矛盾也非常明显。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地方立法方面有一些特殊权限,我们可充分利用这个优势,制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方旅游法规。
 
        一、日本旅游立法概况

       战前日本旅游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旅游法规数量少,体系不完备;战后,旅游业得到迅速发展,制定了大量的旅游法规,并自成体系。旅游业涉及诸多方面,如吃、住、玩、购、娱、行等,旅游立法也变得复杂起来。日本旅游法律中除了单纯的旅游法外,还包括一系列与旅游相关的其他法规。其旅游法规制定的数量及立法技术都超越了我国的旅游立法,现对日本旅游法规及特点作简单介绍。

        1.日本旅游法体系
       在日本庞大的旅游法体系中,有一部基本的法律支撑着这个体系,即1965年制定的《旅游基本法》。该法可以说是制定其他旅游法规的母法或旅游行政管理的宪法,它确定了日本旅游业发展的方向及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他有关旅游法规的制定就以其为指导。其最初制定于1965年,至1983年进行第一次修改。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于2006年最新修改的内容,其名为《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观光”就是旅游的意思,在日本的大学开设有“观光”这一专业,和国内大学旅游专业大致相同。
        最新修改的《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言,简单阐明制定该法的目的。例如序言中的最后指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地,提高旅游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培养旅游人才,振兴国际旅游产业,最终实现旅游立国对于21世纪日本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课题。为有计划地综合推进观光立国的对策,特制定本法。”我们可以看到,该法制定的目的很明确。
        第二部分为第一章,主要是总则内容,包括目的、实施该政策的主要理念、国家的责任、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居民的作用、旅游行业者的努力、法制上的措施、年度报告(政府向国会报告每年的旅游情况)、交通政策审议会的询问等。例如第七条规定(法制上的措施):“政府为实现观光立国目标,必要时可以在法制、财政、金融上采取措施。”该部分内容虽比较抽象,但规定了发展旅游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各个关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
        第三部分为第二章即观光立国推进基本计划。主要有实现观光立国的基本方针、观光立国最终实现的目标、政府应该实施的政策、国土交通大臣的职责(日本在国土交通省下设置观光厅专门管理观光事务)、观光立国推进基本计划与其他计划的关系。对于国土交通大臣的职责有专门的规定,例如第十条的3、4项规定:“国土交通大臣听取交通政策审议会的意见,制定具体的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方案,并应毫无延迟地向国会报告。”该部分对观光立国推进基本计划进行了规定,为发展旅游业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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